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朱华才)
教师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在1988年至2006年的18多年的任教、任职生涯中,罗彦林先后在三所小学,利用教师、领导的身份,对其代课和任班主任的大部分小学女学生采取威胁、利诱、哄骗等手段进行了强奸、猥亵,有些班级的女学生无一幸免。据本人交待和受害人相互检举,被涉案的幼女达70多人,经查证,有充分证据的35人(其中强奸26人,猥亵9人)。这些学生中最小的不足7岁,最大的只有15岁;有的从小学入学到毕业一直被罗彦林多年连续奸淫、蹂躏。教师是多么崇高的一种职业,但有些人确做出如此可恶的行为,降低了教师职业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可恶之极。近来,市、县两级针对此案做了重要指示,以案说法,要求在全市教师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我自身认为这很有必要性,结合近期活动的开展,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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