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10件案件的心得体会
通江县泰安堂大药房经营假药心脑联通胶囊案办案心得
最近几年通江局在药品流通领域出重拳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取得了成效,遏制了违法行为,震慑了违法行为人。对通江县泰安堂大药房经营假药心脑联通胶囊一案的查处,带给我们一些思考和启发。
一、认真审查资料,案情浮出水面
2011年5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得到群众举报后,到通江县泰安堂大药房对该药房经营的心脑联通胶囊进行检查,该品种外观看似无差异,国家局网站上也能查到相关信息,该药房未建立首营品种和首营企业档案,但索取的产品资料齐全(复印件均盖有鲜章),并有随货同行的销售出库单(盖有企业鲜章),发现销售出库单上是贵州太和药业有限公司,而签订的购销合同上供货方为贵州太和制药有限公司,执法人员没有忽略这一看似文字上的问题,而是对产品资料进行更为细致的检查,发现说明书上未标明核准日期和修改日期、质量标准及生产企业联系电话等内容,对该品种进行了抽样取证,进行协查。经协查,该品种标明的生产企业和批号均真实存在,但抽样的样品为假冒产品。当前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期,一些人急功近利、道德缺失,缺乏诚信意识,为了获取不义之财不惜干一些伤天害理之事。社会贫富差距的加大,也让一些人心理不平衡而不惜铤而走险。加之现在制假售假行为越来越隐蔽,手段尤其是包装印刷越来越逼真,真假辨别,这就需要我们执法人员注重案件每一个细节,炼就一双“火眼金睛”,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二、假药交易背后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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