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知识学习心得体会五篇范文
种子生产经营中对知识产权的理解与应用
通过下载培训讲义和观看教师视频讲座等形式,我圆满完成了2013年职称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的学习。经过本次学习及培训使我深深认识到,知识更新速度飞快,我们要经常学习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接受了本年度的职称继续教育后,每一项内容都让我有种与时俱进、脱抬换骨的感觉。为了让我们适应新时代工作的要求,适应单位的发展需要。并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专业技术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究实效,提高了创新能力、专业水平和科学素质,使我了解了本专业的科技发展动态,掌握了本专业的最新科技理论,通过自己认真的学习,使我获得了很大的收获,为今后的工作开展提供了前进的方向。在此次继续教育学习中我学到老壳很多新的知识,对以后工作将会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尤其是在公需科目的知识产权与法律保护的学习中,对知识产权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
知识产权最早出现于17世纪中叶的法国,主要倡导者是卡普佐夫。随着社会的发展,无形财产在人们生活中变得越来越重要,知识产权的概念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各国在称谓上曾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如称“无体财产权”、“智力成果权”等等。1967年《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签订后,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才成为无可争议的用语。我国过去受前苏联的影响,一直使用“智力成果”用语,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正式使用“知识产权”一词,“智力成果”提法在法学界逐渐被“知识产权”提法所取代。
我国目前一般将将知识产权概括为。人们基于自己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一般对知识产权采用列举的方法概括,《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规定了知识产权是指下列各项权利:(1)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3)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的发明有关的权利。(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7)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8)一切其他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1994年达成的《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定》中关于知识产权部分的协议规定知识产权范围包括:(1)著作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这种列举式定义直观易懂和便于操作,但难免有所遗漏。在立法上可暂时使用,从理论上说,不是好的方式。
知识产权的范围主要包括:
1、专利权专利权是指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或其继承人在一定期间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是一种重要的工业产权,当然,也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所以,专利权具有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但有的特征在专利权上是非常淡化的,如权利内容的双重性在专利权上几乎没有体现。
2、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所谓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用以标明自己所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和服务者提供的服务,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同类商品和提供的同类服务相区别的标记。
3、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作者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和。此项权利具有排他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非经著作权人的许可或让与,他人均无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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