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代会心得(俞耕耘)
北京农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文件汇编
北京农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2010年6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北京农学院学生会的各项工作,维护北农广大同学权益,强化学生会服务职能,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是本会根本性文件,是本会各级组织开展工作的根本依据,具有最高效力。本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的各项工作,均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
第二条本会全名为北京农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校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指导、帮助下,依照宪法、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北京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的宗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广大在校同学服务,促进其成长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五条本会基本任务:
第一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引导广大学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第二款沟通广大同学与学校的联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教育,做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全国人民集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第三款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办学特色,根据广大同学的特点,以学习为中心,在提高专业知识水平的同时,积极倡导组织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社会实践、科技、文体等活动,努力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提供丰富的校园文化服务,积极带动全校同学参加学校建设,关心学校发展,推动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为学校发展建设做出贡献,为学校的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六条本会的工作方针是。服务为本,奉献为源,团结协作,锐意进取。
第二章会员
第七条凡是取得北京农学院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全日制本科生和专科生,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有下列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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