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林发[2018]70号子洲县林业局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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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林发〔2018〕70号
子洲县林业局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
专题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
林系各单位:
根据市委《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榆字〔2018〕44号),为彻底肃清冯新柱案恶劣影响,确保“以案促改”顺利推进,林业局决定对林系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以案促改”作为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以冯新柱案为镜鉴,以增强“四个意识”为核心,以净化政治生态为根本,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抓手,逐项对标,举一反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打好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战,奋力谱写林业系统追赶超越新篇章。
二、目的意义
根据省市文件会议精神,针对冯新柱案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通过“以案促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中省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具体任务在林业系统落细落实,真正实现林系干部作风硬、脱贫攻坚赢的目标。
三、工作安排
(未完,全文共2041字,当前显示49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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