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执行情况总结与持续改进
医院九不准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厉行业纪律,增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题目,制定以下“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职员个人收进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进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份配鼓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职员奖金、工资等收进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进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进步医疗服务质量和效力。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职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医治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经常使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进步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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