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工作标准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政策保障
从整体上讲,铁路的建设会带来地方经济全面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具体地看,它又会影响个别或局部地方的利益,尤其是直接影响到铁路工程沿线范围内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国家与地方及人民群众的利益发生冲突就会产生矛盾,而征地拆迁工作或与之联系的方面往往就会成为矛盾的焦点。正确处理好国家建设需要与人民群众利益的矛盾,不但关系到国家建设工程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同时更关系到当地社会和政治的稳定。要想圆满地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就必查字典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讲政策,就是讲原则,这就要求我们政策把握准确,标准使用得当。诸如林地、果园地的划分,水塘和精养鱼塘的划分,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分类,各项标准的掌握等等。如果没有严格的标准控制和实事求是的区别划分,在操作过程中是决然无法进行的。再则一些谋求私利的人采取说情,请客送礼,甚至贿赂进行通融,也有的提前进行建筑物的抢搭抢建,个别的还有造假虚报等现象。更有甚者,一些蛮不讲理的人,现场起哄闹事,叫你无法开展工作。这些现象和问题也就考验着我们从事该项工作人员的原则性,其最后结果只能是依靠我们向人民群众讲政策,讲道理,依靠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协助,并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即使遇到具体问题,特殊情况,也不能乱表态,乱开口子,擅定标准,而只能是逐级反映,报请上级研究决定,统一妥善解决。
二、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征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权力保证
为了支援铁路建设,地方各级政府普遍成立了支援铁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实践证明,他们是我们铁路建设的有力保障。进场之初,我们各级领导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联系和沟通,相互之间增进了感情交往,增强了信息交流,加强了工作配合。为了确保征地工作按期完成,县铁办领导下乡现场办公,集中签订征租地协议,个别村组有阻力,乡镇干部下村做工作,将盖章签字的协议书送到项目部。当房屋丈量、实施拆迁时,县、乡干部亲赴现场作动员,督促拆迁;当施工过程中,遇到村民阻工,地方各级干部分别到现场劝阻,并认真听取和解决村民提出的合理正当要求。有的乡镇或村委会在征迁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主动自筹资金,及时垫付征迁补偿费用,促进了征迁进度。
xx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就是造福人民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由于国家建设的需要,一些地方、单位和沿线人民群众牺牲了自身的经济利益,除了政策规定进行合理补偿外,对于老百姓提出政策之外的合理要求,我们及时向业主和地方政府汇报、反映并共同协商,研究制定出补偿标准。为此,我们成功地解决了私营企业的开发用地问题;工厂、村小学、集体排灌站的拆迁问题;村民的鱼塘补偿、农村道路、水渠的改建、重建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力的推进了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减少和避免了与农民群众的矛盾,并确保了他们应有的合法利益。
三、相信和依靠地方公安机关是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维护施工生产秩序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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