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课外有偿补课的心得体会
潘庄镇中心小学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乱订资料等行为的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实施细则》、《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及发展规划纲要》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以期达到有效遏制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滥购教辅资料的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过重的学业负担及经济负担,树立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努力把我校办成学生乐学、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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