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对警察文化建设和警察公共关系的心得体会

对新时期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思考

警察公共关系,是指以提高自身影响力为基点,促进警察队伍和其他公众组织良性互动,争取最大社会效益的一种管理职能和活动过程。可以这样理解:公安机关通过提高自身的影响力,为社会提供最佳服务,树立良好的组织形象,争取更大的公众支持,获得最佳的组织效益和社会效益。

早在2003年11月20日的全国第二十次公安工作会议就明确提出:“发扬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传统,大力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此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在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上开始了许多有益的探索,2004年3月,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成立“公共关系处”,这是全国公安系统的首个公共关系处,标志着现代管理理念正式引入公安系统,其主要承担两大功能:与新闻媒体保持良性沟通;与社区居民建立平等互动。2006年11月24日,安徽省芜湖市交警成立公共关系科,这是我国交警系统中的第一个公共关系科,其核心职能是在交警队伍中淡化管理意识、强化服务群众意识,从而改善警民关系。目前全国有13家公安机关设立了旨在拉近警民关系的警察公共关系科(处)。

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我们基层交管部门又应该如何构建自己的警察公共关系,并使之对交管工作起到促进作用。所谓交通管理,管理的是交通秩序,目的是通过管理交通来服务人民群众的出行,保障人民出行的安全。交警部门的工作对象,不是以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为主,而是以社会公众为主,是广大的交通参与者,工作手段不是打击为主而是服务为主。所以,在交管部门中建立公关关系、树立公关意识,乃大势所趋。

一、建设警察公共关系的意义

如果说执法办案,打击犯罪分子,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体现的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硬实力”的话,那么加强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建设,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努力优化外部环境就是公安机关的“软实力”。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对于提升队伍“软实力”,优化执法环境,提高公安队伍的凝聚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1、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安机关更好的服务社会。随着公安机关从“管理型”逐渐向“服务型”转变,交警作为与广大群众接触最为密切的警种,其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关系到整个公安队伍的公信力,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因此,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是做好当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键,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2、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实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需要,有利于塑造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通过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向社会传递更多关于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正面积极的信息,有助于公安机关获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让更多的公众了解警察工作,理解公安民警,支持配合民警工作。


(未完,全文共3532字,当前显示112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