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的实 施 意 见
观综委[2013]18号
关于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的
实施意见
各村居,各综治成员单位:
为更好地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广泛发动和组织群众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筑牢社会治安防范基础,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镇综治办、派出所决定在全镇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重在防范的理念,把更多精力放在预防犯罪、压降案件上,始终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充分认识到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做好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有力抓手,也是深化平安创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观音寺的必然要求。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进一步壮大义务巡防队伍,进一步完善群防群治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使基层收集报告治安信息、发现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能力明显增强,为公安机关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撑,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不断提升。
(二)通过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更加广泛地宣传防范知识,使广大群众自防意识明显增强,单位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协调发展,带动更多群众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通过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使各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和责任进一步落实,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明显提高,进一步形成人民群众帮警助警的良好局面,警民关系更加和谐。
三、力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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