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意识形态工作的报告
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全省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的相关要求,镇认真对照考核内容逐项逐条开展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实行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主要领导负责制,认真落实“书记抓”和“抓书记”工程,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年初镇党委下发了《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并多次在班子会上讨论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网宣工作重要性、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等事项,要求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支持以及完善工作措施,在制度上、人才上、经费上给予了较大倾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思想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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