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专项总结
预案编号:qfwl-ya-2012预案版本:第二版
上海全方物流有限公司
叉车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上海全方物流有限公司编制
编制日期:2012年4月25日发布日期:2012年6月01日
叉车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叉车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叉车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叉车)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我公司根据《特种设备(叉车)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处理叉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公司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本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熟悉已经建立的叉车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严格、切实地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为应对突然发生的叉车事故,本公司成立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朱冰任组长,龚建国徐黎明周振华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汪超、陈世华、沈征峰、周丽芳、叶晓明、周俊、陈芸莹、樊建明。姚宏平为联络员。
2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七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本公司对叉车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未完,全文共2177字,当前显示69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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