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年度城乡低保评议工作总结
花山吴村201*年城乡低保评议工作总结
我村在区民政局的部署安排下,依据区民政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1*年城乡低保提标提补和低保年审工作的通知》(永民字[201*]3号文件)要求,结合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组织,精心谋划,多次召开城乡低保评议工作动员和培训会议,由民政所人员和驻村干部指导,成立了以村干部、党员、群众和低保义务监督员为主的低保评议小组。我所及时组织驻村干部及村干部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领会评选城乡低保对象标准及有关事项,并根据文件精神,向全镇各村(居)委会发布了享受低保条件及标准以及不能享受低保的条件及标准,由村干部及评议小组成员到各村小组宣传及调查。
在低保评议期间,民政所人员和驻村干部都下到各村进行监督指导,截止26日,全镇低保评议全部完成。整个评议过程中,我村共审核农村低保申请户26户、,取消9户、23人,保留17户、39人,新增8户、12人。
在评议工作中,为了使我镇低保工作作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农村低保制度的顺利实施。我所工作人员做到四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切实保障了农村特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是农村特困居民生活保障的最后防线。我镇充分认识开展低保对象复核评议工作在低保工作中的重大意义,监督、指导各村复核评议的全过程,逐村进行检查、指导、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整改,切实将低保复核评议工作抓实抓好。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我镇要把宣传教育、政策讲解作为开展低保复核评议的重中之重,通过群众会宣传讲解、印发宣传资料、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农村低保政策,重点是保障范围、申请条件、评议方式、审核审批程序和管理方式等,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对象和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助资金,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对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必须严格按照“三评三公开”的程序进行,即: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各村低保评议小组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对进入和退出低保的进行集体评议,将拟保障对象在本村范围内张榜公布,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的拟保障对象,由村(居)委会填写《城乡低保审批表》,农村低保户造册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核,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必须坚持以户保障,杜绝合户保、拆户保的现象发生。
(四)明确职责,强化监督。认真做好群众关于低保事项的信访和处置工作,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说明,不回避问题、不上交矛盾。凡违反政策、不按规定和程序操作所引发的群众信访,将从严处置。对不认真评审,走过场的村,将责令重新评议审核,并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在重宣传、严规范、明职责的要求下,我镇全面完成城乡低保评议工作。
花山吴村民委员会2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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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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