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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心得体会

xx学习党纪国法心得体会

xx年2月2日,xx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5月8日至10日,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到浙江省调研时强调,“党纪”与“国法”不能混同,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修改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

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党纪”与“国法”不能混同,鲜明地提出并厘清了党规党纪与国法的关系,打消了一段时间人们在这个问题上所产生的种种疑虑,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党规党纪与国法的关系。

“党纪”与“国法”不能混同,有其政治学和法理上的根据

从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体系的构造上看,党规党纪是与国法分别表述的,属于两个不同的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体系的表述是: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其中“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指的就是国法;“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就是指的党规党纪。如果党规党纪就是法律规范的构成,那就没有必要将它们分别表述和排列。他们之间的界限还是有的且分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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