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工作总结
***县政府接受人大和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总结
近年来,***县政府始终坚持摆正自身位置,不断密切与县人大、县政协的联系,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水平,促进政府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努力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坚持向人大、政协报告政府工作
坚持将政府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之下,定期、不定期地向县人大报告、向县政协通报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改革发展、经济运行、城乡建设与管理、民生民利等各方面的重要工作,并及时征求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坚持每半年进行一次政情通报,在每年一度的人大代表全体会议上报告政府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年一度的政府工作报告在提交人代会审议之前,坚持征求县人大和县政协的意见,并根据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进行认真修改。政府工作报告经县人代会通过后,县政府根据人代会讨论的结果,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下发《政府工作要点》,将报告确定的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分管县长、各部门、各乡镇,明确责任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于县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坚持做到事先征求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委员会的意见,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县人大、县政协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的决议,实行县政府主要领导把关协调、职能部门限期办理、县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的责任制,在具体工作中认真对待、积极解决、扎实推进,保证了
决议事项落到实处。
二、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
县政府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按时参加人大和政协的专题会议,认真听取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县政府组织的重大工作活动及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成员、政协委员会成员参加。实行重大项目县级领导联系制度,主动邀请人大和政协领导参与重点项目建设,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全县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和对职能部门的工作评议,虚心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近年来,政府及各组成部门共接受人大述职评议20多次。县政协先后参与了规划局、就业局、自来水公司等16个单位和部门工作的民主评议,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走访、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意见征询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政府职能部门作风的转变。密切配合人大做好人事任免和述职评议工作。对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工作,县政府在事前都主动与县人大常委会沟通,确保每次人事任免都能代表人民的意志。积极配合人大和政协组织的各类视察、检查及调查活动,不断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对于人大、政协组织的各类活动,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亲自参加,各相关部门都精心准备、热情接待,努力为代表、委员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对在视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县政府都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及时研究,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紧扣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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