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目标的确定---4
三维目标的陈述方式和叙写要点
三维目标的水平(层次)分类
(1)知识水平(结果性目标)分类
了解——再认或回忆、识别、举例、描述对象的特征。行为动词:说出、举例、识别、背诵等
理解——把握内在逻辑联系,对知识作出解释、扩展、提供证据、判断等。
行为动词。解释、概括、判别、猜测、推断等。
应用——使用抽象的概念、原则,总结、建立新的合理联系等。
行为动词。设计、撰写、解决、总结、推广、证明等。
(2)技能水平(结果性目标)分类
模仿——在原型示范或指导下完成操作,对提供的对象进行模拟、修改等。
行为动词。模仿、临摹、重复、例证、缩写、听唱、跟奏等。独立操作——独立完成操作,进行调整与改进,尝试与已有技能建立联系。
行为动词。完成、演唱、演奏、测试等。
迁移——在新情景中使用已有技能,或是同一技能在不同情景中使用。
行为动词。改编、转换、灵活运用、举一反三等。
(3)
过程与方法(体验性目标)层次分类
经历——经历知识形成的过程,独立或合作参与活动,获得初步经验,建立感性认识。
行为动词:经历„„的过程
体验——经历知识的形成,并能对知识作一定解释和应用的过程。
行为动词:体验„„的过程
探索——经历应用所获得的知识探索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行为动词:探索„„的过程
(4)情感态度价值观(体验性目标)层次分类感受——经历学习活动后建立的感性认识。
行为动词。感受、感悟、聆听、参观、观摩、访问等。认同——经历学习活动后表达感受、态度及价值判断等。
行为动词。接受、同意、采纳、拥护、怀疑、抵制、反对等。内化——确立相对稳定的态度,表现出持续的行为。
行为动词。养成、树立、具有、追求、塑造等。
三、三维目标的制订
1.
三维目标的陈述方式和叙写要点
教学目标可分为结果性目标和体验性(或表现性)目标两大类。结果性目标陈述方式――即指出学习的结果。所采用的行为动词明确、可测、可评。
体验性(或表现性)目标陈述方式――即描述学生心理感受、体验(或明确安排学生表现的机会)等。所用行为动词是体验性的、过程性的。
要清晰而明确地表述课堂教学目标,在叙写时至少应包括行为和内容两个方面,所用的行为动词必须能对所表述的具有不同特征的行为作出区分,最好不要用一些概括化的表述方式,如“学会解应用题”等来叙写。
2.课堂教学目标的叙写,一般包含四个要素“行为主体、行为动词、行为条件、表现程度”如:在与同学的交往中(行为条件),
学生(行为主体)
能复述(行为动词)
他人的主要观点(表现程度)。
但不是所有的目标呈现方式都要包括这四个要素,有时,为了陈述简便,省略了行为主体或(和)行为条件,前提是以不会引起误解或多种解释为标准。(1)行为主体
行为主体即学习者,行为目标描述的应是学生的行为,不是教师的行为。有的目标表述成“教给学生„„”、“使学生„„”、“让学生„„”都是不妥的。规范的行为目标开头应是“学生„„”,书面上可以省略,但思想上应牢记,合适的目标是针对特定的学习者的。
(2)
行为动词
行为动词用以描述学生所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如欣赏、学唱、听辨、比较等。
(3)行为条件行为条件是指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限制或范围等,如“欣赏音乐主题„„”、“根据谱例„„”等。对条件的表述有四种类型:一是允许或不允许使用什么手段或工具,如“可以使用录音机”。二是提供信息或提示,如“根据所给音乐”。三是时间的限制,如“三分钟内完成”。
四是完成行为的情景,如“在课堂讨论中„„”。(4)表现程度
表现程度是指学生对目标所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用以评量学习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如:“至少设计出三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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