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治安安全单位工作总结
质监局
(201*.11.27)
根据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关于在全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进一步深化创建治安安全单位的通知》精神,我局按照“201*年度治安安全单位考核标准”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无案件、秩序好、单位稳定、职工满意”为目标,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要求,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服务改革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秩序,赢得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现将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局党组对治安安全单位创建工作极为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治安安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全局的治安安全创建工作,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工作责任制。与此同时,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将治安安全创建工作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科室(直属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实行单位治安法人责任制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领导负责制,层层签订综合和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并纳入单位年底的绩效考核,使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身上有责任,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了“上下联动,全局参与”的创建氛围。
二、目标明确,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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