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方式和方法简要汇报
以人为本开拓创新
全面推进工会劳动保护工作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工会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抓住《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依法维权,工会劳动保护总体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取得了新的进展,也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多年来全市各级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方式和方法简要汇报如下:
一、健全和完善工会劳动保护源头参与机制
工会组织作为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组织参与劳动保护是我国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制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工会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劳动安全卫生新格局的重要组织部门,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预防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对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在生产过程中行使群众监督职责均有明确规定。因此,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发挥职能,在劳动保护全过程工作中做到源头参与,切实维权。
1、主动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职业安全卫生有关规定和政策,大胆提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修改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如适当提高野外和高温作业工人的防暑降温标准和严格控制工人作业时间,处罚任意延长工人作业时间,加班不按规定协商,不给加班工资的现象做出明确规定等。最大限度的争取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权益,既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基本权益,又为工会依法监督奠定了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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