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司法所创建“文明单位”汇报材料
第一篇:近年来,**司法所在我们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在全所认真组织开展了争创“文明单位”活动,采取“加强领导,优化服务,努力争先创优”的创建形式,增强服务大局意识,认真开展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该所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三五”“四五”普法先进单位,近三年连续被县司法局评为“先进单位”。xx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该所在创建活动中不断加强自身的政风、行风建设,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力地推动了我乡两个文明建设。现将该所创建活动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水平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创建“文明单位”,是新形势下党和人民对基层站所提出的新要求,我乡党委、政府按照县文明委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评选,最后推选出我乡司法所为“精神文明单位”。该所能够按照乡党委、政府的要求,制定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以服务我乡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为宗旨,本着“服务中心、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业务、工作技能的学习、锻炼和提高;不断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诚意接受法律监督、纪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以积极的姿态参与“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这一指导思想,形成了一个强有力的、能办事的司法所。
二、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强化服务职能,力求社会满意。
该所行政职能涉及四大块。一是人民调解;二是法制宣传;三是安置帮教;四是社区矫正。近年来,该所在乡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为创建平安郭庙,服务人民、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尽到了该部门的职责。
1、强化管理,健全机制,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首先,该所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人员素质。加强对人民调解队伍的培训,建设高责任的人民调解队伍。每月一号定为调解、治保例会日,利用例会培训调解人员。
其次,充分发挥矛排调处中心的龙头作用,使矛盾不激化,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司法所共接待来访的群众200多人次,处理各种大小矛盾36起,调处重大矛盾纠纷12起,调处成功率达99%,为全乡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2、强化安置帮教,有效预防归正帮教人员重新犯罪。
首先,从安置帮教基础工作做起,做到每月组织村帮教工作小组进行一次小走访,每季组织一次专项走访活动,对所有归正人员做到“六清”,能较准确地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针对不同类型的对象实施不同的帮教,每月能与派出所核对两劳回归人员数,做到人员底数准确无误,还协助村做好妥善安置工作。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目前他们的思想稳定,重新做人的信念较强。由于我们的工作到位,今年,未发生重新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司法所的同志带头学法,利用黑板报经常办法制宣传专栏,利用橱窗张贴法制宣传画报。各个学校配齐了法制副校长和专职法制宣传员,在全乡开展禁毒专项教育活动和反邪教宣传活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乡实际,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与普教有机地结合,普法教育在郭庙乡形成了气氛。在司法所牵头下,今年组织了四次法律咨询活动,咨询达5000多人次。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积极宣传相关法律知识,牵头组织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宣传好有关的法律、法规,以配合全乡的中心工作,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乡连续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二五”“三五”“四五”普法先进单位。
4、矫正工作纳入正轨,管理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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