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病理学的死因分析理论
《法医病理学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0911
课程名称:《法医病理学》英文名称:forensicpathology课程类型:专业课
总学时:180讲课学时:108实验学时:72适用对象:法医学
选修课程:医疗纠纷与法律处理
一、课程的教学目标
法医病理学是研究涉及法律问题人身伤亡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鉴定的学科。根据法医专业人才培养的目的,法医病理学的教学是使学生掌握人身伤亡的基础理论和法医病理学鉴定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为学生今后从事法医学鉴定和科学研究工作奠定基础。
二、教学基本要求
(一)基本知识
1、掌握死亡的标志、过程和诊断;掌握死因分析、死亡机理和死亡方式的理论知识。
2、掌握早期尸体现象及法医学意义;熟悉各种保存型和毁坏型尸体现象;了解尸体化学成分变化的意义;掌握推断死亡时间的理论和方法。
3、掌握机械性损伤的形成机理、发生发展规律、形态学特点及鉴别要点,致死原因及机理;现场的勘验及鉴定(包括钝器伤、锐器伤、枪弹伤、高坠伤及交通损伤等);了解重大群体性灾害(空难、海难等)的法医学鉴定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4、熟悉身体各个部位机械性损伤发生发展的特殊和一般规律;掌握颅脑损
1伤及其它威胁生命损伤的发生发展规律;评定致命伤和非致命伤的原则;掌握致伤物的推断;掌握自伤、他伤、意外伤的推断、生前伤与死后伤的鉴别和损伤时间的推断,以及全身及局部生化反应的表现规律。
5、掌握机械性窒息的机理和各种窒息的损害过程、现场及尸体形态特点;掌握特殊检验方法、鉴定及注意事项。
6、掌握高、低温对人体损害及致死机理,以及现场及尸体特点、鉴别及识别的要点。
7、掌握电击及其它物理因素对人体的损害和致死机理、现场及尸体形态特点和鉴定要点。
8、了解非法坠胎、杀婴及虐待儿童的各种手段、致死机理、损伤特点及法医学鉴定。
9、掌握常见猝死疾病的病理形态学改变、发病机理及其诊断;熟悉猝死诱因的鉴定。
10、掌握处理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政策和原则及处理医疗纠纷的职责;熟悉各种发生纠纷的情况及鉴定时应注意的问题。
(二)基本技能
1、掌握现场尸体外表检验及采取尸体血液或其他检材的技术。
2、掌握系统的尸体解剖程序、操作技术、特殊尸体检查的方法及检材处理等技术。
3、掌握常规组织取材,了解标本制作,组织切片及组织学初步鉴定的技术。
4、掌握常用的检材处理及送检。
5、能够正确书写法医病理学检验报告和鉴定书。
(三)智能培养
1、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教师上课有指导性和启发性的讲授重点、难点,诱导学生开动脑筋进行探索性学习,培养学生自己阅读和查阅有关参考资料,提高学生综合判断能力。
2、组织学生课外科研小组,指定有经验的教师进行指导,以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
3、组织学生现场检案,使学生亲自参加实际检案,取得实践经验,更好地2掌握学科知识及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增强自己对所学知识的应用能力。
三、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
法医病理学课程包括理论课和实验课部份。教学时数共180学时,实习课72学时;其中理论课和实验课比例为1.5:1。
第一章绪论
目的要求:
了解法医病理学的研究内容、方法及与法律关系,法医病理学的教学目标,掌握法医病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任务及其历史和发展趋势。教学内容:
法医病理学的概念和研究范围。①研究人体涉及法律问题的暴力性伤亡的原因发展及其规律。暴力性伤亡(包括机械性损伤、物理性、化学性及某些生物因素所引起的各种可能涉及法律的问题的人体损伤和死亡)。②非暴力性可能涉及法律的损伤和死亡。③涉及医疗诉讼的伤亡。④农业事故造成的伤亡和危害公众的烈性传染病和死亡。公安、检察、法院部门需要提供案件的医学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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