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中纪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核心提示。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19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公报透露,将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必须报告的个人情况,认真解决一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
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2009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9月19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纪委委员118人,列席28人。中央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分析研究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全会审议通过了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报告。
全会认为,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之际,在应对国际国内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召开的一次具有重要意义的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会一致拥护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一致拥护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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