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单位感想
文明单位创建方案
文明单位创建方案
为切实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着力营造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浓厚氛围,积极争创市级、省级文明单位,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2009年文明单位创建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提高服务效能为重点,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建设,树立廉洁、勤政、优质、高效、便民的良好形象,以实际工作业绩践行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活动重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干部职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素质及整体文明程度,推动全局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促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宜旅秭归、文化秭归、生态秭归、幸福秭归做出新贡献。
二、创建目标和创建标准
(一)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全系统形成团结奋进、昂扬向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氛围和以人为本、勤政为民、廉洁高效、文明办事的部门形象,形成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环境优美、言行文明的崭新面貌。经过两年的努力,把司法局建成市级、省级文明单位。
(二)创建标准
1、工作程序科学化。结合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公证处作为司法局的服务窗口单位,要科学设计工作程序,减少工作环节,简化办事手续,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和提高效率。
2、工作内容规范化。对每项工作、每个岗位、每名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权限、责任、程序、要求、方法、奖惩标准等细化、量化,事事有章可循、人人有责可守。
3、工作方式公开化。将办事内容及有关的条件、程序、时限向社会公开,增加透明度,把办事和服务置于群众广泛直接的监督之下,确保群众认可度高。
4、工作手段现代化。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
三、创建内容和工作重点
(一)创建内容
1、创建学习型机关。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创新学习理念、学习方式、学习机制,建设与时俱进、充满活力的文明机关。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二是加强思想道德学习,提高思想道德素养。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四是加强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提高文化素养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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