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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食品卫生与健康课的感悟

食品与健康结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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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的相克

一、内容摘要

中国有句古语。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食品的相克将直接影响到人们的健康。对食物相克的了解,提高对食物相克的注意,让我们食的安全,食的放心,这些工作是我们所刻不容缓的。

二、关键词

食物相克

原因

专家观点

中药与食物禁忌

三、正文

民间有不少关于食物“相克”的传说,流行较广的有螃蟹不能与柿子同吃,花生不能与黄瓜同吃,大葱不能与蜂蜜同吃,红薯不能与香蕉同吃,绿豆不能与狗肉同吃,松花蛋不能与糖同吃等,否则会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对于各种食物“相克”的传说,由来已久。

在我国东汉时代的大医学家张仲景的《金匮要略》一书中,提到有48对食物不能放在一起吃,如螃蟹与柿子、葱与蜂蜜、甲鱼与苋菜等。这些说法并非完全没有道理,比如说螃蟹与柿子都属寒性食物,要是二者同食,双倍的寒凉易损伤脾胃,尤以素质虚寒者反应明显。从医学营养学来说,螃蟹中的蛋白质是比较多的,而柿子中的鞣酸(所含的涩味)也很多。当蛋白质碰到鞣酸就会凝固变成鞣酸蛋白,不易被机体消化并且使食物滞留于肠内发酵,继而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现象,古人即根据这种现象作出了螃蟹与柿子相克的结论。

因此所谓的食物相克,其实是由于混食两种或两种以上性状相畏、相反的食物所产生的一种肠胃道不良反应症状。

单纯并且大量食用两种性状相反的食物,可能引发以下3种情况:⑴营养物质在吸收代谢过程中发生拮抗作用互相排斥,使一方阻碍另一方的吸收或存留。如钙与磷、钙与锌、草酸与铁等。又如豆腐不宜与菠菜同吃,这是因为菠菜中含有草酸较多,易与豆腐中钙结合生成不溶性钙盐,不能被人体吸收,但并无临床症状出现。当然,如将菠菜在开水氽泡以破坏掉大量的草酸,也就可以用菠菜烧豆腐了,并成为是一道家常名菜。

⑵在消化吸收或代谢过程中,进行不利于机体的分解、化合,产生有害物质或毒物者,如维生素c或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与河虾同食过量,可能使河虾体中本来无毒的五价砷,还原为有毒的三价砷,而引起一定的砷中毒现象。

⑶在机体内共同产生寒凉之性或属温热之性,同属滋腻之性或同属于火燥之性的食物。如大量食用大寒与大热、滋阴与壮阳的食物,较易引起机体不良的生理反应。

食物相克其实就是一种食物拮抗作用前面所说的食物相克现象,再从各种食物所含不同化学性状分析,其实就是食物拮抗作用的缘故,而引起食物拮抗作用的原理不外乎以下三种情况:

(1)化学缔合使食物中的某些营养素形成不易被机体吸收的物质,如植酸与磷、锌、铜、铁等形成金属缔合物;脂肪与钙作用产生不溶性钙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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