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经营分析会[模版]
对集团公司“五人小组”3月11日检查隐患
的分析与责任追究通报
3月13日下午在安全管理科长办公室由石长青主持,郭海林、刘亚洲、陈丰斌、陈有钢、闫民成、张江波、张贵勇、白海云、田玉华、孙建武参加,共同对3月11日集团公司“五人小组”检查隐患,按隐患类型分别由相关业务科室科长、区队长,共同查找隐患产生的原因、进行责任追究、采取整改措施。现将所查主要隐患问题分析追究通报如下:
一、机电类隐患分析与追究
1、10-310工作面两台回柱绞车缺绳卡子三个。原因分析:十项标准规定绞车钩头长不少于1米,绳卡间距为绳经的6-7倍,绳卡子不少于4个,螺母在辅助绳方向,生产辅助队为方便作业减少检修更换环节,违章作业,导致第一部回柱绞车上了3道绳卡子、二部回柱绞车只上了2道绳卡子,容易造成钩头拉脱跑车事故,属于严重安全严重隐患。
责任追究。处罚队组500元,联责生产辅助队书记马彦民200元,机电科陈丰斌监管不到位100元。
采取措施:
(1)严格按绞车管理标准及钩头绳卡子固定标准进行完善。
(2)加强日常的检查、维护,对存在隐患必须停下来
处理,确保运输安全。
2、10-310工作面两台25kw绞车底锚为单帽固定,应为双帽固定。
采取措施。十项标准规定绞车固定螺栓要用130mm*8mm垫片及螺帽进行固定,牢固可靠。为确保安全起见大多矿井规定用双螺帽固定,因此从今日起所有底锚固定绞车全部上双螺帽。生产辅助队按照规定补齐固定,且每班对绞车地锚螺丝检查紧固。
3、四联巷10-310运输联巷口下回风巷25kw绞车应加设信号。
原因分析。开始该绞车用于从四联巷导支架辅助运输有信号,10-310安装开始转变为支架由回风巷进入运输联巷辅助运输设备后违章把该绞车信号移到运输联巷口,再没增加联系信号,违章图省事认为距离近。
追究处罚。对机电班组长伊海明处罚50元,队长冯国平、书记孙建武各100元。
采取措施。在10-310运输联巷与支架运输通道交叉口增加语音信号一台,原信号复位。
4、10-310(2)风机开关有一个喇叭嘴松动,绞车开关有一个喇叭嘴松动。
原因分析:综掘四队日常对机电设备检修不到位,检修班人员检修不认真,对固定设备检修维护不到位,是区队管
理的薄弱点和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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