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为地方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地方党委学习《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七章三十三条,《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地方党委作为本地区的领导核心,只有勇敢担当党委责任,严格四个坚持要求,认真落实好《条例》,才能更好地扛好党的大旗,才能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方领导核心作用,让党旗在地方更鲜艳。
地方党委要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相结合,种好承包田和自留地,才能让党旗在地方更鲜艳。省市县三级地方党委作为本地区的领导核心,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党的奋斗目标实现上居于关键位置、负有重大责任,必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种好党建责任田。同时,地方党委要充分发挥地方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敢于担当,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带领地方党员创造性开展地方党委工作,种好党建自留地。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积极开展党委工作,全面打造特色亮点党建工作,让责任田稳产高产,让自留地特产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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