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宣传提纲
2013年安徽省征兵宣传教育提纲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今年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为夏秋季。目前,全省征兵工作正在有序展开。高标准做好今年征兵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战略部署、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的政治任务,是为加速实现强军目标夯实人才基础的重要举措,也将为广大适龄青年依法履行义务、实现人生价值提供不可多得的机会。
一、调整征兵时间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军队现代化建设加速推进,征兵工作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内在要求也在不断提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审时度势,按照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强军目标,坚持富国与强军相统一的战略部署,作出调整征兵时间的重大决策,创建青年学生从“校门”直通“营门”的时间窗口,实现征兵时间与高中生毕业时间、刚考入大学新生录取时间、应届大学生毕业时间有机衔接,有利于依托国家教育发展成果征集更多优秀青年参军入伍,进一步改善兵员整体结构和素质,为加速实现强军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同时,优秀青年通过到部队培养锻炼,回到地方后更有机会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骨干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2013年征兵的主要政策规定
(一)征集时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今年全国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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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四)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2013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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