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宣传单
关于做好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适应部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2011年冬季继续从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各级各类院校中征集新兵。为做好我校今年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范围和对象
1、征集对象。我校国家统招计划全日制(含中职08级)2011年应届毕业生,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应征,原则上不再征集普通高校在校的大学生。
2、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20岁,女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19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满21至23岁(年龄起算时间:12月31日)。
3、入学前的户籍在湖北省内,入学后户籍迁入学校(鄂州市凤凰派出所);户籍未迁至学校的可以回当地报名应征入伍。
二、征集的条件和标准
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条件按国家部2003年9月1日新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总参、总后、卫生部《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集的程序和办法(1)9月20日—10月20日,兵役登记,组织业务培训,宣传发动和体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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