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做法、体会及建议专题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做法、体会及建议
**县位于唐山市区北部,属七山二水半分田、半分道路和村庄的纯山区,全县有35万人口,417个行政村,其中:少数民族村10个,少数民族人口8943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5,主要有满、回、壮、蒙等24个少数民族成分。在市民族宗教局的安排部署下,自1996年开始,我们连续7年在全县范围内大张
旗鼓地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整个活动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为总结经验,使活动更扎实地向纵深推进,今年市民宗局、迁西县民族宗教办公室,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创建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县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使活动健康地开展下去,不走过场,历任分管领导都把此项活动列入议事日程,每年年初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对本年度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在分管领导的倡导下,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活动组织网络,县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宣传部、广播电视局、统战部等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民政局,由民政局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抓落实。重点乡(镇)、村也相应建立起组织,明确一名副职分管此项工作。在建立组织的同时,分级制定了目标责任制。全县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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