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经验材料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标准
一、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健全
(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有明确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制定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的学校发展规划。
(二)领导班子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创建工作机制健全,有专人负责,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有活动开展情况的记录和图片音像等资料。
(三)学生基本情况档案资料齐全,底数清、情况明;尊重各族师生生活习俗;建立各族贫困学生的救助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捐资助教活动。
二、宣传教育,形式灵活多样
(一)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贯穿于整个教育教学的全过程。通过思想品德、历史、语文等学科教学,对学生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学生互相尊重、友好相处、互相学习、共同进步。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进行“中华大家庭”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民族政策教育和国情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意识、团结意识、法律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提高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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