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经验材料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乌什县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契机,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与开展“热爱伟大中国建设美好家园”、“各级干部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主题活动相结合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强各民族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乌什县教育事业长治久安和均衡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班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教职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好少年”等活动,开拓民族工作新领域,不断将乌什县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和民族工作延伸到基层,引向深入,夯实基础。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的过程,
变为不断推动民族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为实现我县“十二五”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凝聚强大力量。
三、评选标准
(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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