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性研究1[★]
公安消防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大纲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要求,规范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大纲》,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
思想政治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在公安消防部队中进行的理论武装和思想引导工作,是党对公安消防部队实施思想政治领导的基本途径,是加强部队全面建设、完成各项任务的中心环节,是增强部队凝聚力、提高部队战斗力、有效履行新时期公安消防部队职能使命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确保党对公安消防部队的绝对领导,确保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科学发展,确保有效履行新时期公安消防部队职能使命,大力培育“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的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消防官兵,引导官兵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始终保持坚强的革命意志和旺盛的战斗精神,真正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
─1─第四条
思想政治教育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科学理论指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先进性和科学性。
(二)贯彻以人为本要求。始终坚持公安消防部队的性质和宗旨,尊重广大官兵的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坚持启发疏导、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统一,促进官兵全面发展。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贴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实践,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到监督执法、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任务中,为提高部队战斗力和完成各项任务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四)注重增强实际效果。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质量效益,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思想进步与保持心理健康、加强思想教育与完善政策制度结合起来。
(五)积极推进改进创新。继承思想政治教育优良传统,吸纳先进文化,体现时代精神,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紧贴时代发展、紧贴使命任务、紧贴官兵实际,不断创新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第五条
各级政治机关主管本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教育部门归口承办本单位思想政治教育的业务工作。
各级司令、后勤、防火监督机关除负责抓好本级机关所属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外,还应协助政治机关抓好本系统人员的思想─2─政治教育。
第六条
各级党委必须认真履行管思想、抓教育的职责,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议教制度,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和原则,确定重要教育任务,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对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责任。
第七条
政治委员和政治部(处)主任应当以主要精力抓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调查研究,精心部署安排,进行授课辅导,深入实际指导,切实抓好落实。
政治协理员、政治教导员和政治指导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思想政治教育,掌握官兵思想,认真备课施教,指导官兵讨论,组织教育活动,进行随机教育。
没有编配政治干部的单位,由主官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
第八条
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习实践党的创新理论,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命令、指示,做到言教与身教相一致,用自身的实际行动教育影响部队。
第九条
各级司令、政治、后勤、防火监督等各类干部,应当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参与,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二章
职
责
─3─第十条
公安部消防局政治部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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