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儒林主政吉林 五大难题待解
政府采购集中化十大难题待解
编者按《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开启了我国政府采购集中化趋势的进程。近年来,集中采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得到显着发挥,然而集中采购在发展完善和具体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大部分是制度改革本身带来的,但不少问题是通过集中采购机构表现出来,因而,集中采购机构承受了比其他部门更多的压力。为探究政府集中采购发展的最佳渠道,本报特抛砖引玉,列举政府采购集中化趋势中所暴露出的十大问题,给予剖析,探索问题的根源,寻找解决的思路和对策。
集采改革遇阻力
解决难度:★★★★★
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运作成熟的政府采购制度,为什么引入我国后却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什么政府集中采购难以统
一、有效地推开。
业内专家认为,这是因为我国的市场环境、交易规则尚未真正规范有效,并处于社会经济的转型时期。因此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采购制度的成功经验时,必须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实施势必影响到原有既定的利益格局,撼动相当数量团体的利益基础,改变政府行政人员的工作方式,影响人们的购买习惯,对于这些“变动”不能接受或难以理解的人,在短期内必然会形成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程中的一股阻力。这股阻力希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步伐越慢越好,但我国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形势和压力又决定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刻不容缓,博弈和冲突难以避免。
采购规模相对较小
解决难度:★★★★
根据国际经验,一个国家的政府采购规模一般占该国当年gdp的10%以上,或占当年财政收入的15%,或占当年财政支出的30%至40%左右,才能较好地发挥其规模效益,对社会经济产生影响或导向作用。
据统计,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在2003年占当年gdp的1.3%,占财政支出的6.7%;2005年占当年gdp的1.6%,占财政支出的8.7%;2008年占当年gdp的1.9%,占财政支出的9.8%„„虽然我国政府采购规模逐年扩大,但按国际标准衡量仍有较大差距,规模效益并未充分发挥。
从各地的实际工作情况来看,虽然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品目不断拓宽,工程政府采购项目逐渐增加,并随着将“三农”项目、救灾项目和紧急采购项目等关系民生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政府采购规模日益增大,但集中采购规模仍然相对较小。
部门集采先天不足
解决难度:★★★★
《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国的集中采购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此款规定对缓解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初期的矛盾,顺利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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