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府采购中心
xx县政府采购中心职能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贵州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采购中心是非营利事业法人,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依法组织和实施对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委托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
2、在《中国采购网》、《xx县政府网》等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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