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物资采购制度
一、物资采购必须根据部门要求,按申请计划采购。
二、各部门必须按月向医院提出申请物品计划,并根据部门的要求填写好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将仓库保管员统计,由主管院长审批后交可采购原采购。
三、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是当月必要的用品,不得超数量以免造成积压和浪费
四、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必须根据临床、科研、教学的需要,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编制全院药品、原辅材料计划,经科主任院长审核批准后,由采购人员执行。采购新药或特殊药品时应经“钥匙管理委员会”或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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