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确定)
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物资采购管理的目的是在满足经营需要的同时,控制采购成本,节约采购资金,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二条采购部归口于财务中心,由财务总监分管,负责公司及各门店各类物资的采购供应。
第三条实行集中采购的管理模式,对各门店设备器具、家具用具、工程材料、餐饮材料、食品、布草、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及杂件等,统一由采购部进行采购。
二、选用合格的采购人员
第四条采购部设采购经理、采购文员、采购员等岗位。
第五条采购人员基本要求。忠诚踏实、认真负责、原则性强、安心稳定。
三、规范采购流程与操作
第六条制定严格的采购流程与操作规范。
本制度所附流程与规范包括。工程物资采购流程与规范、日常经营性耗品(鲜花水果蔬菜等)采购流程与规范、非日常用品采购流程与规范、新项目筹备期间物资采购流程与规范。(另见单独的表格)
第七条日常经营性的、几乎每天都需要采购的消耗品,比如鲜花、水果、蔬菜及生鲜材料等,使用部门可按行业惯例,在书面提出购买申请的同时,直接通知已得到采购部门认可的固定供货商送货。
第八条除上述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各行政、仓储与营业部门均无权对外直接采购物品,而必须填制“请购单”,按程序逐级审批后,由采购部集中办理采购业务,经库管员验货、使用部门收货。
(未完,全文共1642字,当前显示54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