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目录
**市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3**市政务公开评议制度--7**市政务公开考核评比制度-----------------------------9**市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10**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办法-------------------------12**市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制度-----------------------------17**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19**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20**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23**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试行)-------------25**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办法(试行)-----------------27
**市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我市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发[20**]*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政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是指。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一项机关效能监察制度,是加强民主监督、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改进服务,遏制以权谋私,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依据行政管理相对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第三条所有工作人员(含受聘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一)对社会和群众公开的内容
1、内设机构、各机关和工作人员职责;
2、行政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
3、办事的条件、程序、过程、时限和结果;
4、收费项目的依据、标准;
5、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
6、涉及公众利益的行政执行情况;
7、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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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便民措施,服务承诺;
9、监督办法、违法违纪的投诉责任追究;
10、群众关心的其他热点问题。
(二)对内部公开的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内部财务预算、收支情况;
3、干部人事管理情况;
4、大宗物资采购、大宗维修工程等重大事项;
5、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等情况;
6、涉及干部职工利益政策的制定、修改事项;
7、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主动公开的形式
1、设置职责权限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责任,实行亮证服务;
2、设立政务公开栏,张贴本部门办事机构示意图;
3、采取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或内部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第五条依申请公开内容和形式
(一)申请
1、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市政府或市政府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2、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3、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二)答复
收到申请后,应进行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况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3、不属于受理掌握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应告知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三)部分公开
要求提供的信息含有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内容。
(四)禁止行为
1、答复申请人不予公开、不予提供的信息,不得用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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