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操作执行标准化管理(1317284175000)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http://2005-12-1409:58:
40.0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监察局
天津市审计局
津财采〔2005〕7号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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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自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健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采购操作程序,政府采购规模逐年扩大,由1998年的1亿元,发展到今年1—10月的41亿元。六年多来,政府采购规模总量达139亿元,节约资金22亿元,节约率为15%,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政府采购全面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采购,今年下半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少数财政性资金支出项目没有执行政府采购;有的单位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将支出项目以大拆小或以时间紧为由,规避公开招标或对评标结果不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意见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现象时有发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队伍的力量和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快我市政府采购发展步伐,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
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对于政府调控宏观经济,支持国内企业发展,建设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防止和治理腐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高度,树立依法采购观念,自觉地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明确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部门和有关人员,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政府采购,不得擅自组织采购,不得自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对于未通过政府采购和采取化整为零、分解整体项目、增加采购批次等手段规避政府采购的,各级财政、财务部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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