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金融宏观调控为契机 促进县域和谐金融生态环境发展
着力打造和谐金融生态环境加快推进娄底“两型社会”建设步伐
陈远波
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和“3+5”城市群建设是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加快中部崛起、推进富民强省的重大部署。娄底作为“3+5”城市群的重要一员,并被列入“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范围,在地理区位、资源禀赋、交通条件和产业基础等诸多方面具备与长株潭对接的独特优势,娄底“两型社会”建设必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生态环境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作用日益增大。优良的金融生态环境不但能吸引大量外部资金进入,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资金血液,而且能为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作出重大贡献。目前,我市金融与经济互动发展的良好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我市作为资源型城市,经济总量偏小,经济增长粗放,产业结构不优,资源型产业和产品比重过大,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此外,我市资本市场还不够活跃,直接融资比重过小;银行组织体系结构单一;创业投资市场发育不够快;信用担保体系还不够完善;金融体制机制还不完全适应“两型社会”建设需要等诸多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金融支持“两型社会”建设的总量与结构的矛盾、金融机构本质要求与“两型社会”建设资金需求的矛盾、金融支持“两型社会”建设制度保障与推动的矛盾、金融格局的现实状况与“两型社会”建设金融服务需求的矛盾等方面。在这种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的特殊形势下,如何打造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做大做强金融产业,发展壮大区域经济,加快推进娄底“两型社会”建设步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设想和建议。
一、提高金融核心意识,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
金融是经济的助推器,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金融的支持,金融业的发展也需要地方经济的壮大。因此,要进一步提高社会金融意识,加快形成支持金融业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
1、牢固树立“发展经济,金融先行”的现代意识。要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金融论坛和专题讲座,提高各政策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对发展金融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持把金融作为产业来抓的发展观念,进一步形成发展的合力。实践证明,金融是改革的重要推手,通过发挥金融的资源配置和经济调节功能,使国有企业重新整合资源由计划经济走向了市场经济;金融也是发展的重要抓手,投资是拉动我市经济增长最重要的“三架马车”之一,每年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建设投资的数百个亿的资金大多来自银行融资。此外,金融还是社会稳定的维护者与和谐社会的促进者。
2、构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组织保障体系。首先,要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金融发展规划,成为政府的决策内容。成立市政府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出台有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全方面、多层次、广视角地加强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其次要建立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协调机制。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要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处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和突发事件。同时还要出台有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考核奖励办法,以创建金融安全区达标县市为契机,建立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县市区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量化评价并以此量化指标实施考核奖励,从而调动各方进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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