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机构编制自查自评总结
xxx司法局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
自评总结
根据《中共xx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县政府机关201*年度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x机编[201*]xx号)精神及要求,我局对照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量化表,结合实际进行了自查自评,考核标准分为100分,自评分为99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按照《xx县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x司发〔201*〕18号)要求,设立xx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办公室、公证律师管理股、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股7个机构(股级)。局机关暂定人数x名。其中局长x名(正科级),副局长x名(副科级),支部书记x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x名(政工科主任)。x个乡镇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数为x人,(其中公务员编制x人,事业管理人员x人,事业工勤人员x人,行政工勤人员x人)。
二、自检自查情况
(一)机构启动运转情况
已按规定启用部门印章;已按规定对外挂牌和加挂牌子;已按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按规定设置部门内设机构,明确内设机构职责、名称、规格、数量;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相关人员已到位到岗。
(二)职责履行情况
1、xx县司法局不存在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情况;不存在履行职责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部门机构与内设机构已衔接到位,岗位责任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到位;部门职责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已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进主要职责的落实。
2、职责履行过程规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没有发生或存在重大失误,被投诉事项中不存在过错,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中不存在过错;按规定程序调处来信来访;政务信息、工作程序均按规定进行公开;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过程规范。
3、职责履行效果较好。部门职责履行已全面落实;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效果规范、良好;在工作中具有创新精神,单位和个人都受到过上级的表彰。
(三)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1、机构设置规范。县司法局已按规定程序呈报机构设立,不存在越级上报请示的现象;不存在或发生过擅自设立、
撤销、合并机构及其所属机构,不存在擅自变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名称、附加名称、规格、隶属关系等情况。
2、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部门在计划安排调整或招录人员时已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空编情况;按规定使用《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等规范性表册办理日常机构编制业务;不存在擅自改变人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其它类别的编制;未发生过擅自超过核定的人员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等情况;将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
3、机构编制其他方面管理规范。明确由党组书记xxx同志分管机构编制工作,设有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的具体工作,都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其相关具体工作;在拟定法规、规章或法律草案时,就机构编制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制定规范性和起草领导同志讲话时,如有涉及机构编制的事项时事先征求机构编制部门的意见;在报请党委、政府转发的工作报告、意见中没有包含机构编制的内容;不存在干预或变相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宜和要求下级部门成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或提高机构规格;不存在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擅自下发涉及机构编制文件的现象;对机构编
制管理情况及统计数据不存在隐瞒、谎报、拒报的情况;按规范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
(四)取得的成绩
(未完,全文共11979字,当前显示146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