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中小金融发展思考
李由
地方金融是地方经济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发展地方经济的重要资金渠道。发展和完善地方金融,使之规范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既能提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又加强了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因此,加快地方金融业的发展,是政府重要的任务和职责之一。
发展地方金融,既要结合四川省经济和金融发展特点,突出重点,又要考虑政策的可行性。地方金融机构不仅要注重规范,更要增强其自身发展能力。
四川省地方金融的发展重点应是农村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重点解决“三农”资金需求、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根据目前四川省地方金融机构发展的状况,为了满足地方经济建设,保障全省统筹城乡综合改革试验的顺利推进,必须进一步深化全省金融制度改革,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改革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理清改革和发展的战略思路。
(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认识全省地方金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及艰巨性
首先,要以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经济整体布局的发展战略思路来指导改革方向,继续解放思想,要在统筹城乡综合改革整体布局的基础上大胆实践,勇于创新。
其次,要以超常规的思维,突破现有经济体制和制度的束缚,进行制度创新,积极借鉴和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管理办法、先进理念及观念。如天津滨海新区是我国金融改革的试验区,我们要成为继滨海新区之后第二个深化金融改革的试验区,在推进金融改革特别是金融创新方面天津滨海新区有许多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也有很多探索的空间。要把金融业作为四川省的支柱产业,全力支持地方金融业做优做强,确立其真正的核心价值地位。
(二)增加四川省地方金融供给,建立多种类金融机构并存与补充的金融服务体系
目前四川省地方金融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起一个完整的金融产业集群,不断增加地方金融的供给能力。我们要充分依靠和利用现有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及其他金融组织,大力发展非正式金融及各类投资公司的作用。发展和完善地方金融,建立起多层次、多种类金融机构并存、互为补充的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满足全省经济发展不同层次的资金需求。
政策性金融业务要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性发展银行承担,部分由商业性国有银行承担;商业性金融业务由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承担;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更多的是对“三农”服务,乡村基层业务服务不足的则由县级和乡镇级的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机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及农村非正式金融承担。
政策性金融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产业政策,积极配合市场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由于我国政策性金融过分地强调了政府主导的经营模式,因此建议建立“政府主导、民间参与”的政策性金融体系,使我国政策性金融带有互助合作性质,更贴近产业政策从而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商业性金融主要是商业银行要把支持的重点转移到为全省广大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上来,积极支持中小企业二次创业;搞好与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信社的分工协作,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氛围和农村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对其城乡业务实行差别利率,以弥补农村业务中的部分经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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