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防汛实施方案
防洪防汛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认真做好全县煤炭企业雨季防洪防汛工作,有效防御煤矿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县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柳林县煤矿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局机关、主体企业
煤矿、坑口洗煤厂
储煤厂发生洪水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柳林县煤矿防洪防汛应急领导组。组长。刘缠喜局长
副组长:车建平副局长
王永旭副局长
王保平副局长
杜彦斌副局长
郭志军工会主席
冯天应纪检书记
高廷旺总工
王天年纠察队长
白建忠“三委派”中心主任
成员:各股、室、队、包保组有关人员组成
防洪防汛应急领导组主要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洪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洪工作的法规、政策;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县防洪防汛指挥部关于防洪防汛救灾的各项决定、指令;发布启动煤矿应急预案命令。
2、负责全县煤炭企业防洪防汛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指挥全县煤炭企业防洪防汛培训和演练。
3、统一协调、指挥全县煤炭企业发生洪水灾害时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事故处理过程中各环节运行正常、有序。
4、当有重特大洪水灾害发生时,组织召开防洪防汛工作应急会议,听取雨情、水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防洪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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