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制度.doc
防汛工作制度
安全规章制度含应急预案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增强每个教职工防汛责任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以下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
1、校长是学校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领导、部署,督促、检查各部门防汛工作,协调防汛人员,保障防汛工作物资供应。
2、教学业务副校长主要负责教学工作中的防汛安全,加强防汛安全教育,确保师生教学安全。
3、后勤工作副校长或主任主要负责搞好校舍、办公设施、电器设备等防汛安全,组织检查防汛器材,保障防汛物资供应。
4、政教处主任主要负责校园及学生集体活动的防汛安全,在校长领导下组织防汛安全检查。
5、教务处主任主要负责教学楼及教学工作防汛安全,参与学校防汛安全检查工作,指导教师搞好教学防汛安全。
6、教研组长主要负责本组办公室防汛安全,教育本组教师经常搞好防汛教育,确保本组安全无事故。
7、班主任主要负责本班教室及学生防汛安全,经常开展防汛教育,让学生掌握必要的防汛、灭火知识,保障全班防汛安全。
8、制定重大汛情紧急预案。学校制定了重大汛情紧急预案,成立了防洪抢险队,配备了必要的防汛设施和物资,落实了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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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预案
安全规章制度含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突发事件的出现,立足于事故发生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且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河北省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邯郸市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重、特大安全事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上(含2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事故包括:
1、学校房屋倒塌事故;
2、学校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建设工程安全事故;
4、学校急性中毒事故;
5、特大交通事故;
6、学校锅炉特大安全事故;
7、学生群殴伤亡事故;
8、重大活动安全事故;
9、自然灾害安全事故;
10、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置机构及职责
1、领导机构。学校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为处置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安全
2事故的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处置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科室按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2、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小组及职责
①安全事故现场指挥组。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就立即成立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现场最高领导任总指挥(上级领导到场后立即调整),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求援命令;组织指挥求援队伍实施求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求援请求。认真调进取证,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②现场协调组。在处理突发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事故的程度,设立现场协调组负责贯彻传达领导指示、报告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如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负责求援和险情,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由张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③现场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特别是发生事故的学校应组织、指挥、高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由政教处、总务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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