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材料
政策背景
1、中小学法制教育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的法定责任。
2、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明确要求。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基础工作。
现实背景
1、2008年,我省发生瓮安“6.28”事件,部分在校学生参与,涉嫌违法犯罪,引起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对中小学法制教育问题的高度重视。
2、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事件时有发生,而且呈上升趋势及低龄化、团伙化、危害程度严重化趋势,形势比较严峻。贵阳某中学“9.27”案件、贵定某中学“9.16”案件、榕江某中学“4.01”案件便是其中的典型案件。青少年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内因或主观原因,就是由于法治观念淡薄,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
3、由于受不良思想的侵袭,一些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没有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缺乏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
4、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具有现实的必要性、紧迫性,是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引导其健康成长、培养社会主义合格人才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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