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闽政办„2010‟52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㈠狠抓集中免疫。各开发区、乡镇、街道要按照《2010年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的要求,从3月份开始集中免疫,5月中旬前全面完成,5月下旬开展一次全市性的免疫效果监测,对免疫抗体达不到农业部规定要求的,要及时加强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要继续创新防疫工作机制,完善绩效考核评估办法,把免疫抗体合格率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疫苗监管到位,免疫档案齐全,防控工作做得好,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取得实效的乡镇兽医站和村级防疫员,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犬类狂犬病的防控工作,防止发生人感染狂犬病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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