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强化五项措施切实做好冬季森林防火工作
鄂州政办发〔2010〕16号
鄂州加强森林防火严禁携带火种入山
【摘要】
鄂州市政府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严格火源管理。严禁携带火种入山,所有护林员必须坚持每天到所辖区域巡查,在高火险天气和清明节期间,采取超常手段严防死守,掌握森林火险动态,消除人为火灾隐患。落实责任追究,严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对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详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
火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州政办发〔2010〕16号
各区、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段时间,天气晴好,气温显著回升,森林火险等级迅速升高,且清明节将至,群众祭祖燃放烟花爆竹、春耕生产等野外用火增多,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全市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前后的森林防火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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