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大全
交通事故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
(一)申请鉴定的主体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认定工伤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均为能够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主体。而交通事故申请伤残鉴定主体是伤者。
(二)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
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取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般情况下,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申请。
交通事故申请伤残鉴定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书。
(三)申请鉴定的依据和内容
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进行。鉴定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结期和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职工个人情况、工伤事故发生情况资料、医疗卫生机构诊断资料等。
而交通事故申请伤残鉴定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进行鉴定。伤残鉴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和影响程度。对一至四级伤残可以进行护理级别鉴定。交通事故申请伤残鉴定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资料。
(四)提出申请鉴定的时间
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申请鉴定。交通事故申请伤残鉴定在医疗终结后提出申请。
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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