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劳务承包合
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劳动力需要,甲方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本着公平、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持订立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含钉子、步步紧、快丝镙杆、镙帽、铁丝)、改木头、场内装车、卸车、工程完工后清场、归还、堆码、模板元钉拔除、施工支撑、焊柱脚、层高超过3.6米的搭拆满堂红架子(钢管,扣件由甲方提供)等全部工作内容。
二、承包内容:施工图纸中基础、主体结构中所有的模板分项工程(包括二次结构中模板工程,装饰线,厨、厕挡水模板的支拆等)止水罗杆加工焊接,止水钢板安装焊接。工作内容:包括模板的装车卸车、模板的制作、支拆、修整、清理、堆放、刷油。梁、柱头、现浇板内木屑的清理,放线等。
三、机械设备及工具。乙方自备所有机具辅材,施工放线工具等。
四、承包价格。按实际建筑面积72.00元/㎡。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化,承包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五、工程工期。按照甲方合同总工期要求保证工程的工期不拖延,在分部分项工程中严格按甲方指定的工期完成,甲方确定混凝土浇筑时间后,若因乙方原因无法浇筑混凝土,拖延一天按1000元/天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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