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转移
债权债务控制规定
债权债务控制是公司资产管理和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发展。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经营资金回收困难,使公司生产投入受严重影响,为保证债权债务的合理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资金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债权债务控制的目标
1、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确认债权债务。
2、保证债权债务款项记录及时、认真、准确。
3、建立债权债务清理责任制,实行债权债务清理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挂账谁清账的原则,保证应收款项及时收回,尽可能缩短债权期限。合理确定债务规模,减轻债务负担,保证资金的正常周转。
二、债权债务控制的程序
1、划分责任部门。债权债务的责任部门为主办该项经济业务或经济往来事项的部门,主要是指与对方联系、洽谈、签约等,并已向财务会计部门办理收付款业务的部门。责任部门的直接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负责所经办债权债务的清理。责任部门负责人和批准人为次要责任人。
2、职责分工。对债权债务控制管理按照职责分工。物资采购部门、外委协作部门、有关业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财务会计部门应各司其职、相互协调。
⑴财务会计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债权债务审核、核算、清理、签认。财务会计主管人员负责控制、审查债权债务发生的合理性,监督债权债务的清理情况。
⑵经销部门负责签定有关产品及劳务的销售合同,负责向客户发运有关产品并及时在客户单位挂账,负责按合同进度催收相关货款。
⑶物资采购(外委协作)部门负责编制物资采购(外委协作)计划,采购物资(外委协作)必须签订采购(外协)合同。
⑷有关业务部门负责对涉及的有关工程、劳务项目要确保技术、质量符合要求,并确保工程、劳务项目按期完成。在有关工程、劳务项目发生前必须签订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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