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雅马哈音响设备工程商
合同编号:
(
工程合
同
)
买卖安装工程需方(甲方):武冈大酒店宴会厅
供方(乙方):长沙雅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对甲方购买乙方音响系统并负责设计安装等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工程概况
1.1本合同以下货物将用于武冈大酒店宴会厅工程;
1.2该工程位于邵阳武冈市武强北路168号2.货物明细
2.1本合同以下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计金额等内容详细清单见本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2.2包装由乙方负责,货物包装应能保证货物质量完好。
3.合同价款
3.1本合同总价款共计为人民币(大写)柒万贰仟捌佰元整(¥72800.00)。
3.2甲乙双方在此确认,除本合同正文中另有特殊约定外,上述合同总价款已经包括了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为甲方在本合同中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付款时间与方式
4.1合同签定日支付合同总款的30%,即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捌佰肆拾元整(¥21840.00)作为定金。
4.2根据甲乙双方达成的出货时间,货到甲方支付合同总款的30%,即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捌佰肆拾元整(¥21840.00)。如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不安装或退回相关货物,以此造成的费用和时间问题有甲方承担。
4.3根据合同配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款的20%,即人民币(大写)壹万肆仟伍佰陆拾元整(¥14560.00)。(安装时遇到需临时增补货时,增补货物不受此条例限制)
4.4合同总款的20%,需要在2018年12月30日之前全部付清即人民币(大写)壹万肆仟伍佰陆拾元整(¥14560.00)。
4.2付款应以下列第1种方式进行:①汇兑(信汇或电汇),②票据(支票或汇票)、③现金;开户行:建设银行长沙火星支行,户名:周中文,帐号:6236682920011467022;
5.安装工期与施工事宜
5.1开工时间:以甲方定金到达乙方指定账户十日内,
完工时间:按照酒店装修顺序先后优先进行安装,
5.2.1.1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提供场地结构图纸、对主设备的性能要求和用途等必要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准确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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