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雅马哈音响设备工程商
音响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协议
承建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达成协议,(以下简称乙方)承接(以下简称甲方)灯光音响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特订立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程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灯光音响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二、工程造价:
系统工程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整)。包括线材、设备、运输、安装调试。
(设备明细清单见附件)
三、付款方式:
1.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即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总造价的60%,
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作为工程定金。
2.余款工程总造价的30%,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于安装调试后付清。
3.余款工程总造价的
10%,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于安装调试后3个月内付清。
四、工程期限:
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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